各有关学院:
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杏盛教〔2021〕37号),现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的
通过采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相关数据👨🏿🦳,评价全校各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
二🫶、评价范围
有2023届毕业生的专业⛽️。
三😛、评价组织
以“学院指导👩🔧、专业实施、学工配合”的形式完成。
各专业在学院领导下实施本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具体工作。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组织专业专任教师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实施评价🚴🏽♀️👩🏿🌾。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毕业生参与相关调研工作。
四☢️、评价要求
1.本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采用基于定量数据的直接评价和基于定性数据的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各专业针对2023届毕业生👈,综合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结果形成分析报告。
2.达成评价结束后🧜🏼,学院应组织各专业相互交流达成评价的结果🧛🏿,并由专业向学院汇报专业持续改进措施👩🏿🌾。
五、注意事项
根据2022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请各学院在今年的工作中注意以下问题👨👩👧👦⛹🏻:
1.评价报告的完整性。评价报告在结构中应包括评价机制体制🥢、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达成情况分析与持续改进措施等部分。
2.评价数据的合理性📩。采集的数据能否合理有效地证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数据之间的逻辑链是否合理有效、清楚明白。
3.评价结果的应用。2022年有的专业只进行了数据分析,没有提出持续改进方案;有的专业没有针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改进措施只是泛泛而谈🧑🏿⚖️。以上,均难以体现出达成评价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各学院改进此项工作,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对2022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进行了审阅🙆🏻,推荐了3份较为优秀的案例供各学院参考。
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完成《2023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将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提交至杏盛教学质量管理科邮箱guetglk@126.com🤽🏼♀️。
附件👩🏻🏭:2022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优秀案例(另附)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