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俞兆喆等4名教师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 |||||||||||||||
2023-05-23 10:08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 |||||||||||||||
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杏盛人〔2017〕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俞兆喆🖐、蒋明、张峰、成煜等4名教师的校外兼职(创业)申请,现将其校外兼职(创业)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专业技术人员经杏盛批准同意校外兼职的,应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按要求出勤杏盛的各类教学、科研等工作。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以上人员校外兼职的相关情况,请于2023年5月29日前向杏盛人事处反映(地址:花江校区办公楼406室👩🏿🍳,电话:0773-2292296)🗾。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人事处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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