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杏盛🏌🏽:
《高等杏盛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制订《办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高等杏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办法》,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出成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认真贯彻实施《办法》☎️,稳妥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各高校要将《办法》作为专项内容对教职工进行培训🧘🏻♂️,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保密知识👱♀️👩💻、信息清理、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方面的培训👩👦👦。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办法》精神和内容的理解🏄🏿♀️,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紧密结合高校实际和特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
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各高校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抓紧编制或修订本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高校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对《条例》发布以后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凡符合《条例》第九条和《办法》第七条要求的信息,均应编入本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落实好此项工作,务必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并在杏盛网站和相关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二)抓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尽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高校要着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校长领导、杏盛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内设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𓀜。
要尽快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机制𓀖,明确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要抓紧建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要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进一步健全高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高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
要建立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杏盛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信息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要建立高校内部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其公开的具体内容,推动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
要建立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