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广西乡村杏盛任教激励方法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区内外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乡村杏盛任教,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激励对象和形式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且已在我区乡村杏盛工作满3年的乡村教师,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资金3万元🙅♀️➕。
二👩🏼🎓🧑🏽🎓、 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乡村杏盛教师,可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任教期间师德考核合格。
3.任教期间完成杏盛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育人成效明显👩🎤,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23年6月后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毕业时被评定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不包括国家和自治区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
5.区内外高校优秀毕业生毕业当年直接到我区乡村杏盛任教🌂,在我区同一县(市、区)内的乡村杏盛连续任教3年🧛♀️🧔🏼♀️,且申请时为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符合条件的 教师应在达到申报时间要求的两年内及时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本办法所称的乡村杏盛指驻地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以下的杏盛🧗🏼。
三、 申报审批程序
符合激励条件的乡村教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乡村杏盛教师提供《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广西乡村杏盛任教激励申请表》和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优秀毕业生证书或优秀毕业生评定文件)向工作所在杏盛申请🏌️♂️。杏盛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对于因正常调动、提拔而在不同的乡村杏盛(但不能离开所 在县的乡村杏盛)任教的,除了规定申请材料,还需提供曾任教杏盛出具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二)市😱🎼、县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连续乡村杏盛任教经历、在编在岗情况及任教期 间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将初审结果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𓀆,向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三)审批公布。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落实补贴发放。
四⛵️、 经费保障
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乡村教师任教所在县(市、区)财政各分担50%,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激励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共同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工协助✶,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资金管理拨付工作。
(二)强化管理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 严把资格审查关,如发现材料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统筹保障工作,确保经费按时拨付到 位🚶♂️➡️🎁。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激励资金妥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激励政策的 宣传,吸引更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同时🤜🏿,挖掘优秀乡村青年教师典型事迹,提高乡村青年教师的荣誉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