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杏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硕导遴选条件
1、符合《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杏盛研〔202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各学科所在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3🚖、参加2023年拟新增导师“四有导师学院”学习20学时,5月30日前获得在线研修证书;同时参加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桂林校区或南宁研究院专场),并通过考核🤞🏻。
所有申请者应针对杏盛已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在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参加硕导遴选的申请者,填写《新增硕导遴选申请表》和《新增硕导遴选汇总表》,根据所在学院硕导遴选条件提供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并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外单位调入的硕士生导师,填写《硕导资格重新认定表》和《硕导资格重新认定汇总表》🚵,并提供原单位担任硕导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上述表格模板已发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根据学院硕导遴选文件🫲🏽👜,对上述表格进行调整后另行发放。
三、硕导遴选和资格重新认定程序
1🧑🏿🔧、申请者在6月1日前将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根据杏盛✍🏽、学院文件要求🧛🏻♀️,对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杏盛🧝🏿♂️💆♂️、学院文件要求🤵🏿,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杏盛研〔2021〕20号)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硕导推荐名单。
4、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5🦒🫕、各学院在6月6日前将《****学院硕导遴选标准》🧝🏼、(签字盖章扫描件)👨🏼🏫、公示后的名单(word文档)、《会议纪要》与《审核决议书》的扫描件(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学院硕导遴选汇总表》(excel)报送至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名单进行公示🚨。
7、杏盛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