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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2022年09月02日 15:57      浏览💅🏻:7

    校内各单位👩🏻‍🍼:

    研究生“三助一辅”是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杏盛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杏盛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增强广大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办法》(杏盛研[2019]3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

    1、按照岗位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和申报助管岗位🌱👱🏼‍♀️,原则上不超过上学期设岗数量。各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工作需求,9月8日前填写《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自行进行相关岗位聘任,未按时报送岗位需求申报表的单位默认为本学期不需设岗

    2设岗单位需认真核实所聘任研究生是否同时担任其他单位的兼职辅导员或固定助管工作(如有重岗,其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自行承担)👱🏼,确定岗位人选后及时将最终岗位聘任材料(附件2和附件3)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在每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助管工作量统计汇总材料(附件4和附件6)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岗位津贴表发送至yulj@rewake.cn)👩🏽‍🦳,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收表,津贴推迟到下个月发放🌮。

    二、助教岗位

    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助研(科研助理)

    助研岗位由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并发放岗位津贴。

    四、兼职辅导员

    1、各学院根据本院学生规模和学生工作需求申报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学生工作处(部)审批,并按照学生工作处(部)相关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2🛞、用人单位按月将《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5)报送学生工作处(部),由学生工作处(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409

    联系电话:0773-231050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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