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于2023年6月5日前填写好学位信息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填写完毕后🧛🏻,并打印1份纸质文档👰♀️,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答辩授位”下的“学位信息”,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最终的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待导师审核完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打印签字后交给所在学院秘书。
若信息有误📉,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0773-2310651)。
二🥷🏿、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封皮上的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使用最新版)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一式三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交至学院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
三、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四、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五、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符合《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杏盛研〔2022〕17号)文件要求的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评优申请🧑🏽🏫,并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因涉及到奖金发放问题👊🏻,请申请评优的同学暂时不要注销在校期间发放奖助的银行卡。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于6月7日之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学年授位人数(包含2022年12月、2023年6月)的15%和6%👮🏿♂️。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