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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2021年11月答辩后需完成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6

202111月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离校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于2021127前填写好学位信息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填写完毕后,并打印1份纸质文档🧗🦋,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 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导师审核后的论文最终版将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复制比超标(标准同送审)的同学将不能进行本次授位🫛,论文修改时间为六个月,明年六月份将再次进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后再授位,如明年六月再次检测不通过者,则不再授位。

普通研究生(包括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点击 “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 “答辩授位”下的“学位信息”,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最终的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待导师审核完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打印签字后交给所在学院秘书🤾🏻‍♂️。

若信息有误,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07732310651)。

二、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封皮上的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一式三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交至学院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  

三、普通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 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四、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研究生院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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