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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65

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1号)文件要求,杏盛研究生类共有5个推荐名额🔛,其中研究生普通类教学成果3个,硕士生思政课类教学成果1个,博士生思政类教学成果1个👨‍👩‍👧‍👧。有关申报事项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类教学成果评定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材料报送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jx@rewake.cn,纸质版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金鸡岭校区-2409)。

  材料报送和杏盛评审安排🤷🏼‍♂️:

  1.2021年5月13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2021年5月14日-25日:(1)材料审核(2)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初评筛选(3)组织答辩评审;

  3.2021年5月25日-6月2日:公示评审结果及组织廉政审查;

  4.2021年6月2日-10日🧩:各课题组修改完善材料;

    5.2021年6月10日-18日:获推荐项目组重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提交纸质材料🚣‍♀️,盖章后返回各项目组扫描制作PDF。

    6.2021年6月18日-28日🦧:各项目组按要求网络申报,杏盛审查无误后提交教育厅🚴🏿‍♂️,同时寄出纸质材料👩‍👩‍👦。

  说明: 2-6项的实际开展时间有可能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进行调整。

  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23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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