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校区固定资产的监管,真实反映校区的资产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固定资产清查办法》(杏盛国资〔2021〕1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范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固定资产管理平台里已入账的仪器设备和家具。
二👨🦼、资产清查的时间
资产清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结束🤵。资产管理平台已进行设置,到期仍未完成清查工作的,资产管理平台将停止该单位的正常使用功能(如设备入账申请🦹🏽♀️、变动申请、账目修改、查询及打印等),只保留“资产清查”功能,直至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依托资产管理平台进行🕵🏽,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流程(附件1)。
四、资产清查要求
(一)采用“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的方法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状态以及标签粘贴等情况。以上资产使用情况有变更的👩🏽🦲,根据清查结果在资产管理平台中对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清查完成后在系统打印盘亏资产、盘盈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如无上述三类情况则无须打印)。填写资产盘亏时必须经过仔细核实,如果出现盘亏的🚵♀️,将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北海校区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试行)》(北海国财〔2020〕4 号)执行。
(三)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未粘贴资产标签或标签模糊、损坏的🎻,填写申请补打标签的资产明细表(附件2)🧄,提出补打申请🤳🏽,由国有资产管理科重新打印后领回粘贴。
(四)请在2022年11月10日前将盘亏资产、盘盈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和申请补打标签的资产明细表纸质档盖章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科(东区实验大楼514室)🤡,联系电话:0779-2686112。
(五)资产清查工作中有关系统使用、清查流程等问题,可联系资产管理系统工程师覃工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QQ号:1933255750⚠️,联系电话🧑🏽🏫:0771-5830198)。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将作为2022年度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附件𓀖:1. 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流程
2. 申请补打标签的资产明细表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北海校区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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