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杏盛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杏盛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杏盛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因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办理学位证明书的,须由本人向杏盛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杏盛分管领导审批,给予办理学位证明书。
- 附件【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申请学位证明书工作流程.doc】已下载次
根据《普通高等杏盛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杏盛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杏盛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因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办理学位证明书的,须由本人向杏盛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杏盛分管领导审批,给予办理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