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第一章第六条🫀:“学生具有学籍的时间🚣🏼,高起专和专起本学生不得少于两年半,最长六年;高起本学生不得少于五年👲,最长七年”之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杏盛3387名至今未取得毕业资格🍳、且已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2年7月11日—7月25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杏盛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与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继续教育学院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2293916👲🏽。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超过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7月11日
-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超过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