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杏盛财务决算和年底报销工作,完整、准确反映杏盛财务收支实际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在年底突击花钱📚。
二、各类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不对外报账)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8日
报销业务网络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
自助报账投递机关闭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
酬金、校外人员及学生劳务发放截止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
三🔀、绩效自评
根据财政📘、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及要求,需对2024年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自评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绩效自评材料报送至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guidiancwc@126.com邮箱👩🏽✈️,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交至花江校区办公大楼财务处228室。
四、预开发票核销
已申请预开发票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杏盛规定及申请开票承诺👩🏻💼,督促收票方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款项转入杏盛账户🛸,确保杏盛收入的实现及完成税务清算工作。
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暂停预开各类发票,所有发票均需确认款项到账方可开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类经费清零要求
1.非教学单位预算经费年底清零🕑。
2.教学单位的业务费、手机费、招生就业费👳♀️🤙🏼、学生活动费年底清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区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教师教学改革项目🐓、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等校级以上专项按文件规定的项目建设期(以经费查询系统的完工日期为准)按期清零;其余经费在“一院一策”四年考核期内予以保留。
3.科研项目按相关科研文件执行🖐🏻。
4.对于需延期使用的预算经费🥜,由经费使用部门提交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3日前向财务处提供《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2024年项目经费延期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交花江校区办公大楼财务处228室申老师审核📣。
(二)各单位应认真核对年度内各项收入到账情况,于12月13日前确认校外单位或个人汇来杏盛的各类款项✧,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做到数据准确🕵🏽♀️、应收尽收。来款详情请在财务处主页“来款确认”查询🎏:http://172.16.64.245:8082/lkqr/Payment🥍。
(三)各单位应于12月13日前及时办理各项借款的报账或还款手续🙇🏻,各单位未及时归还及结清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指标,直接影响各单位年终考核评分。
详见《关于全面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https://iw.rewake.cn/2024/0909/c4751a127129/page.htm
(四)根据公务卡管理规定,凡列入公务卡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严禁使用现金结算。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请到财务处办理转账结算。
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2: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项目经费延期使用申请表.xlsx